在代理模式中(纯手动,不用InvocationHandler)
为了生成代理对象,一般用原对象类抽象出接口,然后原对象类和代理对象类都实现这个接口,这样,可以适用原对象的地方也可以使用代理对象了,然后再在代理对象中加入我们新增的验证之类的功能,大功告成!
但是我很好奇 这样对原对象来说算不算污染?
因为对于Struts和Struts2或者EJB和Hibernate 就因为多继承了个类或者多实现了个接口,书上就管这个叫做代码污染,或者说影响了扩展性
那这样实现的代理模式是不是也是污染了代码呢?还是说为了代码的可扩展性 这些牺牲是微不足道的呢?小弟才疏学浅 叙述疏漏望指正: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