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41行那个代码什么意思 创建对象不是要 类名 对象名=new 类名(); 这个怎么没有前面的类名
“new 构造函数()”实现的是创建对象,“类名 变量名”实现的是变量的声明。
像“Student s=new Student()”等于在和计算机说“给我按照构造函数Student()整一个对象,再给我整个Student类型的对象专用的名片s,我现在要用s称呼这个对象你给我记好了”,显然这里面涉及了三个可以拆分的步骤,你说的创建对象只是第一个步骤。
显然我还可以用“Stu[0]=new student()”来创建一个对象并保存,这说人话就是“给我按照构造函数Student()整一个对象,再给我整个Student类型的对象专用的名片盒Stu,我现在要用Stu里面的第0张名片称呼这个对象你给我记好了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