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Java核心技术卷里的一些句子提出问题,
- 许多程序员认为,在抽象类中不能包含具体方法,建议尽量将通用的域和方法(不管是否抽象的)放在超类(不管是否是抽象类)中。
问: 什么是通用的域或者方法。
2.抽象方法充当占位的角色,他们的具体实现在子类中。扩展抽象类可以有两种选择。一种是在子类中定义部分抽象方法或者抽象方法也不定义,这样就必须将子类也标记为抽象类;另一种是定义全部的抽象方法,这样一来,子类就不是抽象的了。
问: 我明明可以通过重新覆盖来在子类中实现父类中定义的抽象方法,为什么非要把子类也变成抽象方法。 还有就是什么是定义全部的抽象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