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年前在阿里云注册了域名cadi.cn,不久前收到起诉书,一拥有商标为cadi的公司起诉我,要求此域名归其所用并赔偿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经济损失;主要理由为:1.恶意注册与其商标同英文为域名;2.域名指向了与其有竞争关系的公司cbdi;其出示了一份公证书,证明输入www.cadi.cn的网址打开的为cbdi公司的网站;
收到起诉书后我用家里电脑试了并不能打开,个人怀疑是否带宽不足,后使用公司电脑试了试也不能(曾听IT说公司每月网费高昂,采用的是带宽很大的专网),但诡异的是公证书却显示:“输入www.cadi.cn的网址打开的为cbdi公司的网站”;
经过数日恶补网络知识,得到以下知识,请知乎大牛大牛验证是否以下是否正确:
效果:cadi.cn域名若需打开显示为cbdi的网站,须符合以下条件:
1.cadi.cn解析指向或URL(隐性或显性)转发cbdi;
2.解析须cbdi网站服务器绑定cadi.cn,URL不需要;
3.域名cadi.cn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备案中备案;
经查,cbdi公司网站服务器为国内空间,已备案;cadi.cn域名未备案(不查也是肯定的,域名我自己注册的),若以上条件正确按说所以输入www.cadi.cn网址应该打不开cbdi公司的网站,经查公证书应该为真实的,所以公证书却显示能打开的诡异结果百思不得其解,难道公证处的电脑非常智能?
后仔细阅读公证书发现有个疑点,公证人员拿着公证处的电脑去了对方的公司,使用对方公司内部的WiFi网络现场进行公证,并非在公证办公处公证;基于此点,再次请教知乎大牛,对方是否可以在其网络管理访问控制设备(如路由器/核心交换机等)上采取某种设定,使在接入对方公司的网络的任何计算机上“输入www.cadi.cn,打开的均为cbdi公司的网站”,以此达到公证书出现的结果?
(另有仔细查看公证书,显示如打开cbdi公司的网站中关于我们,显示的网址为“http://www.cadi.cn/about us”,显然若以上条件成立为了达到更好的公证效果,对方技术人员采用了隐性URL,对方为从事领域前列的大型公司,规模庞大,专业网络技术人员应该很容易做到此点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