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我导师关于工作流的理解产生了不一样的意见:
我理解的git工作流是分支分为master、develop、test、hotfix、release分支几个,master作为主分支存放最新可靠的代码,develop可在多分为多个开发者自己的开发分支,每个开发者提交到自己的开发分支,之后合并到test分支(冲突由开发者自己解决),当测试通过后合并到master分支,之后按照需求固定出release版本。
然后实际操作就是公司的gitlab上有一个公司仓库,所有开发者均使用这个仓库,在该仓库上创建各自的develop分支,并在分支上提交代码,最后申请合并到master分支,导师同意后导师进行合并(由于没有测试,直接合并到master)。而我导师的理解是公司的gitlab上创建一个公司仓库,而后开发者fork公司仓库在公司gitlab上创建一个新的个人仓库,而后开发者各自将代码提交到各自的个人仓库,最后从个人仓库的master分支向公司仓库的master分支提出合并申请。
导师的理解和我从各种资料以及之前工作学习的git流程不太一样,我不知道是我之前理解的有问题还是我导师理解的有问题。
我认为fork只有非项目开发者需要贡献代码,才会去fork,而项目开发者应该只在项目仓库本身上提交代码,而不是fork出去再提交回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