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在type和object上纠结上了, 深入思考了一下对象及基类问题, 也看了不少优质博客, 说实话博客总结得很到位, 虚线向上/向下原则
但是越看越疑问, 甚至出现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发展, 更有甚之扯到了编程哲学问题
其实我就想问的是, 基于代码角度, type和object无论是什么关系在guido写的时候总有一个先写/先执行, 怎么可能一开始就陷入循环;
我看了一下源码, type就是object的子类, 我的粗浅看法就是object才是最终基类, 至于后续object是type实例等等会出现冲突的情况都是后续代码执行后完成的一个循环, 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没有type就不会存在object;
有没有大手子解惑? 我的看法对吗? 实际情况是什么?
注: type和object为<class 'type'> <class 'object'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