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习Unix环境编程遇到的问题2: 删除一个目录下的特定文件,最少需要哪些权限?
其实,我对目录文件权限一直不太明白。
我是这样理解,如有不对,希望指正。
目录就是就是文件,里面存放这一些条目, 每条条目记录该目录下文件或目录的名字和一个地址(指向描述文件的信息)。
在Unix下应该是可以用od -cb
命令来查看目录的内容,会看到一些名字或其他一些不能解释为ASCII码的东西 (应该就是地址信息)。但是,我在Linux上尝试,却不能执行了。
- "r": 可以查看这个目录文件,并将每条条目的名字信息告诉用户。
- “w”: 可以删除或创建目录文件的条目,文件内容信息,描述文件的信息,
- 对于删除来说: 必须首先知道要删除文件的名字, 然后遍历各个条目,比对名字信息, 如果不存在,则报错,,否则,不但将这个条目删除,还将磁盘上的文件内容和描述该文件信息一并删除,。
- 对于创建来说,同样遍历各个条目,比对要创建的的名字和各个条目的名字,如果存在相同的,则报错, 否则,就创建一条条目,还要开辟空间,存放描述该文件的信息,将该空间地址存放条目的的地址处,还要在为文件的内容开辟一块空间。
- “x”: 可以搜索,首先要知道要搜索的名字,然后遍历各个条目就可以知道存放文件信息的地址,最后查看那些文件的详细信息将其返回给用户。
当前目录为test
, 文件test/text
根据以上的描述,删除 test/text 文件,只需要test目录有w
权限即可,执行命令rm test/text
, 但是事实上却不可以。